我国全面推进儿童友好建设,公共空间适儿化改造加速落地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《关于在全社会推进儿童友好建设的意见》,标志着我国儿童友好建设进入全面推进新阶段。这一文件强调从儿童视角出发,系统构建适宜儿童成长的环境与服务体系,逐步实现公共空间、政策制定与服务供给的儿童友好化转型。
儿童友好建设的核心在于为儿童提供安全、舒适、富有乐趣的成长条件,切实维护他们的生存、发展、保护与参与权利。过去几年,通过儿童友好城市试点,已有多个城市探索出有益经验,惠及大量城乡儿童。如今,《意见》将这些实践上升为全国性机制,由点及面推动全社会参与,形成长效推进模式。
在公共空间改造方面,文件提出大力推进适儿化升级。各地将增设儿童专用运动场地、游乐区域、休憩场所以及校外实践基地。通过“见缝插针”方式,利用街头角落、闲置地块建设小型游园与微型绿地,确保街区、社区、公园等场所逐步实现儿童友好空间的全覆盖。这种改造注重从“一米高度”视角审视设计,让公共设施更安全、更趣味、更便利,为家长提供更多安心陪伴孩子的场所。

公共服务供给也将进一步向儿童倾斜。文件要求持续优化儿童免费或优待措施,推动医疗、教育、交通、文旅等领域出台更多便利政策。例如,鼓励医疗机构设立儿童急诊绿色通道,学校在假期优先开放体育场地,交通工具为携带婴幼儿的家庭提供优先服务,景区适度放宽儿童免票标准。这些举措旨在让儿童及其家庭感受到实实在在的便利与温暖。
此外,《意见》强化了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与社会保护。依法严惩侵害儿童权益的违法行为,深化家庭、学校、社会、网络、政府、司法多方保护机制。通过这些综合措施,构建全方位保障网,让儿童在健康、安全的环境中快乐成长。
这一系列部署不仅回应了广大家长对优质育儿环境的期待,也体现了国家对儿童优先发展理念的坚定贯彻。未来,随着政策落地,城乡儿童将享有更均衡、更友好的成长空间,推动社会整体向更包容、更人文的方向迈进。在推进过程中,需要注重因地制宜,结合城乡差异制定针对性方案。同时,加强监测评估,确保各项举措真正落到实处,惠及每一名儿童。儿童友好建设任重道远,但通过全社会共同努力,必将为下一代创造更加美好的明天。
